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交工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1020)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
项目编号:************1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交工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1020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1-23 09:00:00 至 2024-12-17 18: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2-02 18: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12-12 18: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街道深圳外环高速高桥收费站旁外环项目管理处 | |
经办人 | 卢雄康 | |
办公电话 | ******1856 | |
电子邮箱 | ******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交工检测服务【标段编号:******************】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交工质量验收检测规定,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范围内的主线及匝道路基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交工检测服务;根据《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桥梁动、静载试验并出具桥梁荷载试验报告;向招标人提交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453万元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17 1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为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桥梁、公路的任意一种)。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的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和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
五、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ggzy/center/)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ggzy/center/)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ggzy/center/)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jyfw/details.html?contentId=******)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服务时间18:00-24:00)
******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