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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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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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7176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吴起县二道川蔺台村至刘河湾广场段河道治理工程 | ******街道 | ******水务局 | ******有限公司 | 2025.3.6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 (全文链接) |
2 | 延安市吴起县白豹川河口段防洪工程 | 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白豹镇 | ******水务局 | ******有限公司 | 2025.3.6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 (全文链接) |
3 | ******街道办至姚沟门村段防洪工程 | ******街道办 | ******水务局 | ******有限公司 | 2025.3.6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 (全文链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吴起县二道川蔺台村至刘河湾广场段河道治理工程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