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务供电系统改造提升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天津港务供电系统改造提升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4001
二、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徐合飞 电话:010-******
邮箱:******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天津港务供电系统改造提升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4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486.750000 | 1399.297772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2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二级、1-2-00056-2013(1/2) 3、安全生产许可证、(津)JZ安许证字[2010]002462 |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1-3-00037-2019(1/2) 2、安全生产许可证、(冀)JZ安许证字[2014]007006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6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赵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津建安B(2012)****** | 李伟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冀建安B(2023)****** |
业绩 | ******有限责任公司、2022.03.02 ******有限公司、2022.09.15 3************有限公司、2022.12.22 ******有限公司、2023.07.15 ******有限责任公司、2020.06.03 ******有限公司、2022.03.04 7、防城港******有限公司、2020.11.25 8、钦州港大榄******有限公司、2022.11.03 ******有限公司、2022.10.28 ******有限公司、2023.12.24 ******有限公司、2024.08.10 ******有限公司、2023.12.07 13、华******有限公司、2023.11.09 |
1、荣乌高速新
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外电引入设计施工总承包、河北交投绿色
******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4日 ******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0年9月23日 3、京雄高速11******办公室、2020年9月1日 4、京雄高速110千******办公室、2020年9月1日 ******有限公司、2021年5月21日 ******有限公司、2022年1月3日 |
二、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徐合飞 电话:010-******
邮箱:******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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