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经济区文化中心采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5-D-0076)更正公告第1号 | ||||||
【信息时间:2025-6-5】 | ||||||
受天津空港经济区文化中心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空港经济区文化中心采购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文化中心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025-D-0076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变更如下: 1.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中的(11)变更为
2. 投标人承诺评价变更为
3.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分值调整为26.5分,投标人承诺评价分值调整为1.5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5年6月5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肖琳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文化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四道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鲍彤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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