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川县2024年农村安全水质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4-00210
项目名称:延川县2024年农村安全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7,500.00元
采购需求:
******水务局关于延川县2024年农村安全水质检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37,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水质42项全分析检测 | 535(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7,500.00 | 1,30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水务局关于延川县2024年农村安全水质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水务局关于延川县2024年农村安全水质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表: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须提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9、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 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原件,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2、请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务局
地址:延安市延川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 介绍信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