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的有关要求,我公司新建项目已竣工,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2.24万千米信号电缆建设项目
******街道南山路39号4#厂房101室
******有限公司
调试时间: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2日
联系人:易总
联系方式:
我公司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于2025年2月竣工,现单位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日期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2日,主要调试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及配套废气处理措施等的运行情况。对于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评论或电子邮箱向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