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为提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我局于2024年9月5日对你校开展2022-2023年办学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待整改)。我局于2024年9月20日下达《广州市黄埔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整改通知》(穗埔人社现决〔2024〕2号),要求你校于2024年12月18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
******学校关于办学场地到期及延期评估的申请》,你校提及办学场地租约已到期无法续租,申请我局对你校延期开展办学水平整改后评估。我局考虑你校实际情况,同意将你校的办学水平评估整改期限延长至2025年1月12日。截至整改期限,我局未收到你校提交的整改材料。
2025年1月14日,我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考察,你校办学许可证地址已搬空,无培训设备设施,且现场未提供任何评估资料。根据《广州市黄埔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4年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方案》,你校2022-2023年办学水平最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法院(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报。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为提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我局于2024年9月5日对你校开展2022-2023年办学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待整改)。我局于2024年9月20日下达《广州市黄埔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整改通知》(穗埔人社现决〔2024〕2号),要求你校于2024年12月18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
******学校关于办学场地到期及延期评估的申请》,你校提及办学场地租约已到期无法续租,申请我局对你校延期开展办学水平整改后评估。我局考虑你校实际情况,同意将你校的办学水平评估整改期限延长至2025年1月12日。截至整改期限,我局未收到你校提交的整改材料。
2025年1月14日,我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考察,你校办学许可证地址已搬空,无培训设备设施,且现场未提供任何评估资料。根据《广州市黄埔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4年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方案》,你校2022-2023年办学水平最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法院(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报。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