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框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YZB2025-1-GF007)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2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标段(包)[001]标段名称:一标段烯烃中心区域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1,341,600.00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1,376,000.00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1,363,100.00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 |
标段(包)[002]标段名称:二标段甲醇中心、聚烯烃中心、公用工程中心、储运中心所属区域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1,560,000.00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
以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三、其他
本公示发布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靖边县杨桥畔镇能源化工综合利用产业园区
联系人:张魁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75号延长石油招标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29-******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