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AZCXG2024-19-1
二、项目名称:安保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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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9号4层 | 2,416,972.08元 | 79.2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医院安保服务(二次)):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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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安服务 | ******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 外科住院大楼、内科住院大楼、门诊楼、行政楼、制剂楼、室外区域。 | 1.安保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佩戴工作牌,持证上岗,在范围内提供优质安保服务(二次)。投标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安保管理制度。 2.投标人进场配置19人,安保人员13名,警务室6人(由鲁艺派出所派驻),18人************消防站出警处置能力。 6.要求保安人员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7.要求保安人员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8.投标人有权提出安保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负责编制安保年、月、周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9.对采购人提供早、中******消防站。 11.负责采购人行政楼、门诊大厅、急诊科固定岗执勤服务。 12.负责采购人住院楼、******消防站管理制度、各类事件处置流程等确保出警速度及处置效率的方案,保证******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反恐防暴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等),以便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火警、醉酒、滋事、精神异常、纠纷事件),有效保护采购人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5.投标人与患者发生纠纷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负责赔偿。 1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招标人的管理、检查和处理,不做有损招标人形象和利益的事,不得影响招标人的正常工作;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不得侵害广大医护人员、患者的合法权益。 17.建立每月联系会制度,及时征求招标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 18.投标人派遣的保安人员与招标人没有任何人事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投标人派遣的保安人员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疾病、安全责任事故、劳动纠纷等均与招标人无关。 19.投标人应负责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所属人员办理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并保障所属人员享有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等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享有的一切相关权利。发生劳动争议,一切赔偿责任由投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所属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0.投标人自行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管理及员工的培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投标人在工作中如损坏招标人设施或设备,应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应给予赔偿。 22.投标人所属保安人员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可疑人员,应及时向招标人保卫科报告。 23.本合同终止时,投标人移交安保管理权,撤出时相关资料无条件移交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作好安保服务(二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24.人员到位率100%,空缺人员在7个工作日到岗,否则接受招标人扣罚本岗位双倍基础工资。 25.每月陪同招标人保卫科相关管理人员全面巡视一次,并做书面记录。 26.投标人保证所属人员薪资足额发放,接受投标人保卫科的抽查和监督。 27.建立奖惩机制,服从招标人保卫科的奖优罚劣制度。 28.合同期内,若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经招标人通知整改后仍不能及时完善的,招标人根据问题大小和影响程度有权终止合同并处罚。 29.安保主管(项目经理)要求:年龄39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安保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有5年以上的安保管理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项目经理任职经历,知识面广,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30.投标人须建立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当人员发生变动时,须更新台账内容,并在2个工作日之内报给采购人。 3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2.保安员实行双重管理(投标人和招标人保卫科),工作中需服从(投标人和招标人保卫科)的双重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3.安保工作质量由招标人保卫科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得低于95分,低于考核标准采购人按照考核办法有权在当月结算费用中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34.根据招标需求拟编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工资标准、物料损耗金额、五险费用金额(属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医院建设工作经验,并为招标人建立相关台账。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 采购1家安保服务企业,负******************消防队火******医院建设工作;三无病人的看护及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服务工作。 | 2,416,972.0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宇(采购人代表)、刘亚琴、张燕、宋小钰、柴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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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医院安保服务(二次)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新区轩辕大道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