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C-******
项目名称: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01,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90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0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分析仪器 |
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901,000.00 |
6,90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分析仪器 |
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500.00 |
1,400,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镇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镇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延安市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药品检验所
地址:延安市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大学生创新创业小镇 G 区 G-3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